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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诉前磋商 促进形成保护合力
时间:2022-07-06  作者: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7月5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磋商座谈会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转交的中央环保督查举报线索“某某养鸡场未做鸡粪无害化处理就允许村民拉走使用”的问题,依法向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南木林县分局、南木林县多角乡政府送达磋商函,并邀请涉案养鸡场负责人,召开磋商座谈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白玛旺吉主持下,我院案件承办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承办检察官从线索受理、正式立案,以及需要磋商的具体事项入手,结合现场调查和从“南木林县环保督察整改办”调取的证据材料,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养鸡场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分别听取了行业监管部门、负有属地监管职责的当地政府和涉案企业的意见,各方就科学、有效处置养鸡场鸡粪,加强生态安全保护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磋商。

  审查查明:2021年该养鸡场在鸡粪未做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下,允许村民拉走,当做有机肥在农田施肥,鸡粪的臭气和招致的无数苍蝇,导致周边环境受损,学校和村民的正常教学和生活都受到很大影响但是后期环保、乡政府、派出所等部门介入后,当年就已经整改了有关问题,之后截止目前未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已阻断了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的状态,在《中国西藏网》公布的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线索办理进度上也显示,该线索属于已办结范畴因此本案不存在目前需要整改的情况符合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磋商结案的情形。

  最后,承办检察官指出,地方人民政府、行业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依法正确履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办案水平,防微杜渐,坚决预防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即使出现类似问题也要第一时间依法妥善处置,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不法侵害。

  此次磋商会在各方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加深了各方的沟通了解,有利于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不仅促进了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更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责,提升能动履职质效,为实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湘巴大地落地生根,做出检察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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