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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11  作者: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工作回顾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一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各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贯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理念,紧紧围绕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牢牢把握“检察姓党是检察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63件,依职权主动监督案件总量及增量均居全市第一。其中,刑事检察案件65件(68),民事检察案件2件,行政检察案件2件,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85件(179),控告申诉8件(10),刑事执行检察1件(0)。在“四大检察”结构比中,刑事案件同比上升137.04%,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分别上升100%、200%和678.3%,形成“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 坚持融入大局,推进检察转型创新发展

  秉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的理念,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检察工作的根本引领,不断筑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政治根基。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准确把握新时代西藏工作“五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始终保持对各类分裂破坏渗透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件4人,办理故意伤害类严重暴力犯罪5件7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件4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5件25人,其中危险驾驶罪占全院受理起诉案件的35 %。

  全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提起公诉2件3人,稳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追缴违法所得57000元。强化检企共建,常态化开展“检企座谈会”“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邀请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倾听企业法治需求,使检察服务更加精准精细。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坚持以抓好驻村帮扶工作为基础,选派3人开展驻村,结对帮扶困难群众19户,捐助帮扶资金5700元,对4名未就业大学生进行结对帮扶,通过政策宣讲、教育引导、沟通协调,切实增强未就业大学生创业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并全部实现就业。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全面了解涉案群众生产生活状况,主动收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坚持“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发放救助金20000元,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紧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办理我县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1人,办理一案警示教育一片,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切实打好南木林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贡献检察力量。

  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职能,提供法治服务,以高质量的法律监督工作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统筹做实专项斗争常态化。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从严从重惩处的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办理 “九类个案”,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一案三查”、“两必问”要求,把摸排“关系网”“保护伞”作为司法办案必经环节,从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服从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大局,积极选派优秀干警到边境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全县药店、超市、酒店、车站等重点场所,广泛宣传疫情防控要求,排查危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收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多措并举深化推进诉源治理。坚持“群众来信当家信、群众诉求当家事”,落实落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依法办结涉法涉诉来信来访案件8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结果性答复;强化法治引领,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师生、群众、干部2万余人,共筑社会法治根基;通过公开听证诠释司法温度 ,不诉训诫彰显检察力度,对10件拟不起诉等案件开展公开听证,其中检察长(一把手)主持3件次,从天理国法人情等方面解开群众的心结法结情结,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视可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注重以案促治,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难点,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4件、检察意见2件,采纳率与回复率达100%。着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窨井盖缺失缺损问题,开展“守护脚底下安全”专项检察行动,督促相关部门维修更换窨井盖85处,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在艾玛综治中心设立检察监督室,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将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村居一线、群众身边。

  有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社会治理功能,努力达到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节约司法资源、缓和矛盾纠纷,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达成和解,最大限度消除社会对立目的。积极履行主导监督责任,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到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做到应宽尽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规范适用。依法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33件,适用率达84%,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对抗,实现良法善治的社会治理。

  检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以及少年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方面的监督,打造“守望湘巴 检护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联合县教育局等8家单位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联席制度(试行)》,与妇联会签《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南木林县妇女联合会关于推动检察监督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沟通协作办法(试行)》,对全县1259名教职工开展专项清查,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前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制度,形成南木林县未成年人工作综合保护合力,将未成年人保护网织密织牢。深入全县17个乡镇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为主题的法治宣讲5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200余人。

  落实维稳任务参与综合治理。始终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党委、市委、县委和上级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首位,全力以赴、全员投入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先后研究部署维稳工作10余次,及时制定完善各类维稳方案、预案,安排干警值班执勤950余人次,特别是在三月敏感期以及建党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等重要节点,安排街面巡逻85人次,出动车辆30余台次,下乡维稳督导45人次。

  三、协调发展“四大检察”,持续深耕主责主业

  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的重要指示,严格依法主动监督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和社会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10件16人,依法批准逮捕6件8人,不批准逮捕3件5人,正在办理1件3人;受理审查起诉41件48人,依法提起公诉29件32人,不起诉10件14人,正在办理2件2人,刑事案件总量较去年大幅上升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召开不起诉公开听证会10件14人,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4次,对2019年以来涉及财产刑的39件案件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清理,对39名社区矫正人员依法监督,切实做到“四个不放过”。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充分发挥依职权监督职能, 深入开展民事执行案件、生效裁判和诉前调解案件专项监督检查,共监督检察生效裁判、调解文书152份,对存在的瑕疵提出口头检察建议;办理民事立案监督1件,主动作为,支持起诉涉抚养费民事纠纷案件1件,依法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法院民事执行案款集中兑现工作,确保整个执行工作合法有序。

  行政检察有序推进。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开展相关领域执法监督活动的要求和《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及时成立办案团队,开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专项监督。根据通知《关于建立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办理水利行政执法类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卫生领域类检察建议2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实更细。为加大检察公益诉讼“5+N”领域线索排查力度,切实增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与增强建设“美丽西藏”的使命感,聚焦耕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食药品安全、疫情防控、英烈设施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主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9条,立案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份。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设立“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推动形成司法保护与林业和草原专业保护合力,为守护雪域高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贡献检察力量。

  四、凝心聚力谋发展,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强化政治建设、素质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抓实抓好基层基础,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和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根基,以强有力的基层基础保障新阶段基层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的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召开支委会15次,党员大会9次,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讲党课8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次,组织全体党员干警签订《党员公开承诺书》15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更”专题教育,召开组织生活会4次。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议24次,民主生活会4次。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司法活动等事项的请示报告,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报告人事任免、重大活动及有影响力的案件19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意识形态工作3次,切实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扎实有效的理论学习和工作部署筑牢思想根基。

  突出抓好队伍教育整顿。把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五大专项行动”统筹融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标对表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精心谋划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实教育整顿工作,整体上起步稳健、推进有序,深入自查自纠,通过思想发动、对标检视、数据比对等,填报并办结“六大”顽瘴痼疾44件。严格落实“七查”方案要求,统筹推进“七查”工作,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2件,开展刑事、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评查169件、实施专项法律监督检查91件、抽查县公安局重点案件25件、联合政法各部门评查各类案件75件、交叉评查案件58件,确保执法司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无死角。认真排查我院干警中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插手具体案件等违法违纪情况。对违反“三个规定”的8名干警通过书面检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惩戒教育。始终践行检察为民初心,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开展慰问孤寡老人、大接访大调研、法治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为民办实事活动20余项,出台便民措施3项,突出长效长治,建章立制14条,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突出抓好素质能力建设。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实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模式,优化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覆盖面,以培训促能力。突出政治标准和讲担当、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晋升检察官等级1人。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3名书记员聘任工作。聚焦检察能力现代化要求,用实用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检网”等学习平台,参加线上线下各业务条线培训90余次,有效破解检察监督力量与专业能力不足问题。

  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深化科技强检,加强2.0版检察工作网、检察局域网、未检工作室、公开听证室、远程接访室、母婴室、生态阳光房、干警书屋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140余万元。推进智慧检务,全面实施电子签章应用系统,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8件,公开法律文书41份。

  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续抓实从严治检,着眼于增强检察干警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开展干警廉政教育2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干警廉政风险点17处,已实施针对性防控举措12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7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抓住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堤坝。投入25万余元打造党建文化阵地和模拟法庭、廉政教育基地等作为党员活动、议事、教育的新阵地,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形成讲政治、强业务互融互进的工作格局。

  突出抓好巡察反馈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院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主动扛牢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专题部署会议4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深入推进,对反馈的4个方面的12项具体问题,逐条逐项对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42条整改措施,整改期间共建立完善9项制度,出台文件6份,提醒谈话3人次、书面检讨8人次、批评教育等内部处理17人次收缴并上缴资金120元。反馈意见指出的1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做到巡察整改成果长期坚持,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各项工作的“推进器”。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坚持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深化检务公开等形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公开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社会各界民主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工作的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虽然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期待,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四大检察”结构失衡、“检察产品”供给不足、 “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的短板仍需进一步补齐。2检察队伍还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3、干警综合素质、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方面仍需加强。    

  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十届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以更高站位服务大局,以更强担当履职尽责,以更严要求锻造队伍,以更大力度夯实根基,为奋力谱写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南木林新篇章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牢检察工作属性。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与圆满完成全年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深度融合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托“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自觉肩负推进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旗帜鲜明讲政治,更加坚定信心抓落实,主动融入保大局,更加担当为民抓落实,坚守法治促公正,切实找准“四件大事”“八大任务”在检察工作中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全面服务保障南木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二、稳定压倒为首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西藏工作方略,积极应对后达赖达赖后的重大风险,主动出击、坚决挫败达赖集团各种分裂破坏阴谋,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在依法打击、深度防范、精准治理上狠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主动融入保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充分履职、创新履职,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等各类犯罪,以有效的检察履职促进积极因素、防范化解消极因素,进一步细化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举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民益为南木林县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四、坚守法治促公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落实能动司法检察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为人民司法这个政治责任,用心用情办好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安全、利益和感受的“小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有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案-件比”、精准量刑建议;聚焦重点,找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支撑点,扎实做好支持起诉、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工作;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不断优化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从严从深从实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均衡发展

  五、从严治检铸铁军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更”专题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五大专项行动”等系列专题教育活动,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确保廉洁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好检察业绩考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构建科学高效的检察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战略节点,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奋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更高水平。

  名词解释: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2.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认罚从宽: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一号检察建议:是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议书》,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5.大顽瘴痼疾:指干预司法、违规经商、违规参股借贷、违法减刑、有案不立、违规从事职业。

  6.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文件的统称。

  7.五大专项行动:法律大学习、执法大培训、作风大整顿、素质大提升、为民大服务。

  8.四件大事:稳定、发展、生态、强边。

  9.十大任务: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全面推进改革开放、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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