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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3月业务态势分析报告
时间:2022-05-14  作者: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20221-3月

  业务态势分析报告

  2022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改进作风 狠抓落实”“质量建设年”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背景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国全区全市检察长(扩大)会议精神,立足6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全面梳理2022年第一季度我院业务工作短板和不足,帮助院各业务条线科学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苗定方向目标,走好新时代南木林检察工作“赶考路”。

  第一部分 总体业务情况

  一、业务量情况

  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案件856件,同比上升86.90%,南木林案件量贡献率77件,占比8.9%,贡献率暂列全市第三。

  

2022年第一季度人均办案量情况

 

  审查          起诉

  公益诉讼线索

  公益诉讼立案

  控告           申诉

  合计

  何 文

         

  白玛旺吉

  1

  14

   

  15

  何 坤

  1

  53

  42

  1

  97

  次仁旺加

       

  0

  格 曲

  1

   

  2

  3

  秦 静

  1

     

  1

  琼达卓玛

  1

     

  1

  合 计

  5

  67

  42

  3

  117

  注:不含积案。积案两件中为审查起诉案件:秦静、次仁旺加。

  二、案件来源情况

  2022年1-3月,全区依职权主动监督、依当事人申请移送受理三大案件来源结构占比67:3:7,同期我市该结构为38.08:4.32:57.59。我院移送受理案件占比相比去年有所减少。

  同期,我院案件量主要贡献点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占比分别为9%、87%和4%,且检察供给实现较大幅度增量的同时,民事、行政、司法救助等大多数领域仍为空白,检察“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需进一步发力。

   三、人均办案量情况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为6.11件同比上升2.61件。

  按照市院统计刑事案件数量为7(积案3件、受理4件),【注:目前白玛旺吉审查起诉案件未收集到,一件积案为2018年度案件】。公益诉讼市院数据以线索数为公益诉讼诉讼案件数。按照市院数据,我院平均办案量为11,实际为10.86。 按照我院2022年第一季度办案量统计表(包括积案)为:平均办案量为17。若公益诉讼以立案计算,平均办案量为:7.43。(数据采取四舍五入)

  四、检察听证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听证工作19件次(包括公开听证18件次,不公开听证1件次,其中检察长(一把手)主持2件次,听证员参与人数112人。同期我院开展听证工作3件次,其中检察长(一把手)主持1件次。

  目前检察听证工作的种类单一,仅有刑事案件不起诉的听证,建议增加公益诉讼方面的听证,一方面促进被监督行政部门履职,另一方面提高检察公益诉讼的知晓度。同时,检察官可以根据实际办案效果,开展各类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多效结合统一,并适当扩大听证范围,促进乡村振兴等其他县域工作大局。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案149件占比为17.41%占比同比下降20.58%同期,我院入额院领导办案111件占比为94.87%,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明显。其他入额检察官平均办案量均低于同期人均办案量,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能动履职,勇当标杆。

        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件,系市院列席,去年同期无。同期我院检察长和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无。

  第二部分 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 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400件,同比上升27.39%,审结257件审结率为64.25%。我院办理刑事案件7件(具体详见人均办案量情况),审结率为57.14%

  二、 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情况

  1.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8件88人,同比分别上升7.94%和3.53%。批准和决定逮捕74人同比上升29.82%。我院无。

  2. 2022年1-3月,全市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71件190人,同比分别下降1.16%和1.55%。提起公诉115人同比上升11.02%。我院受理5件6人,(其中1件3人拆案为1件1人和1件2人,目前数据未收集到),提起公诉1件1人。同期分别下降28.57%和14.28%。

  三、刑事“案-件比”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刑事-件比1:1.12同比上升0.05,同期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1.25,均处在全国通报值1:1.33的合理范围内(市级院1:1.33、基层院1:1.25)

  其中多出来的件数为退补1件,其他无。

  各检察官在实体办案中要防止案件比控制不力。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审结的审查起诉案件10912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3.66%,优于全国通报值3.66个百分点(全国通报值为80%),同比上升5.05%同期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为100%,审结3人适用3人。 

  2.确定刑量刑建议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认罪认罚适用案件提出量刑建议75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47人,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62.67%同比下降17.79%,未达到最高检75%的通报值,同期,我院确定刑量刑建议率为0(因修改确定型量刑建议在4月份,上级院未统计),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0,(截至3月31日未开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仍是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短板。

     需要注意的是,案卡信息填录本着有空应录尽录,及时填录,按照上级院通报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加大对案卡信息全面细致排查未填项,遇到不熟悉的案卡项多请示沟通上级院和本院案管中心。

      五、“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情况

  1.不捕不诉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做出不批准和不予逮捕决定18人,不捕率为19.57%同比下降2.35%,同期我院做出不批准和不予逮捕决定情况为0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做出不起诉决定44人,不诉率为27.67%同比上升15.38%;同期,我院做出不起诉决定3件3人,其中证据不足不起诉1件1人,和解2件2人。

  2.诉前羁押情况

  2022年1-3月,我院检察机关诉前羁押人数为1件3人,经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继续羁押并作羁押必要审查1人

      3.捕后裁判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捕后判处轻缓刑和免于刑事处罚10人,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为22.22%同比下降2.17%;无捕后不诉和判处无罪人员。同期,我院捕后判轻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率为0,目前未开庭。(未统计积案。)

  六、追赃挽损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3月,我院无此情况。

      七、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1.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抗诉、检察建议诉讼监督案件13刑事案件的3.25%。我院无上述情况。

  第三部分   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总体情况

  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4件同比上升6.33倍,审结21件审结率为47.73%,我院同期无。

  需要加强对该领域的探索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下一步工作中拟定工作计划,消白此项工作任务。

  第四部分   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行政检察案件23件同比上升22倍,审结3件审结率为13.04%,我院同期无。

  需要加强对该领域的探索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在下一步工作中拟定工作计划,消白此项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95件同比上升4.09倍,审结113件,审结率为38.31%,(线索为案件数据统计)。我院同期共办理公益诉讼线索67件,立案42件。目前未审结线索18。

  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主要指标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和我院公益诉讼“案-件比”为1:1,除基准案外无多出的其他业务活动“件”。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未执行诉前检察建议节点。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要关注的点

  1.加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我院未受理该类案件线索。

  2.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果的体现上仍需进一步加强,与全市检察机关诉前整改率为100%的质效存在逆差。

  3. 公益诉讼线索立案被监督行政机关仍有未及时填录现象。为体现诉前整改效果(诉前整改率),下一步检察官需加大对案卡信息完善,本着有空应录尽录,及时录入,为检察数字化、信息化提供保障。

  第六部分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5件同比上升1.14倍审结4件,审结率为26.67%,我院同期无此类案件。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需要关注的点

  1.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档案审查中需强化发现问题能力并转化成监督案件。

  2.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规范录入工作。做到检察监督的发起以录入其他监督任务等类档案建立工作为基础,再由档案审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为监督点,根据案件实际发起检察,并转化办理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案件

  3. 按照“数量为基,质量为王”的检察业务发展要求,做好检察业务供给这个基础性工作,为后续业务质量的提升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第七部分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总体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15人,其中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4人,其中侵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我院同期受理审查起诉1件3人案件拆案后的1件1人,目前未统计到。

  二、未成年人检察案件质量主要指标情况

  因案件4月办结,相关数据做0统计。

  开展未成年人一般预防1件次。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要关注的点

  1. 需进一步强化已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做到全覆盖,无羁押必要的坚决不羁押。规范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同时强化对侦查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取保候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办理时间的把握,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避免因取保候审而拖延办案时间,影响办案效率。

  2.加强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案件的线索受理和办理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学习,强化依职权主动监督工作,年内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四大检察”全覆盖。

  第八部分   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总体情况

  20221-3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案件79件同比上升9.72%,审结件60件审结率为75.95%,检察贡献率为9.23%同比下降6.5%。全市检察机关“7日内程序性和结果性回复”为96.1%。(以信访2.0系统为数据采样)我院同期受理3件,“7日内程序性和结果性回复”为100%.

  二、控告申诉检察案件质量主要指标情况

  2022年1-3月,全市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同期,我院未受理司法救助案件。

  三、控申检察工作需要关注的点

  1.强化以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的方式,充分发挥院领导沟通协调作用,对久息不绝的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加强息诉服判工作。

  2.加大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力度,做好部门协作和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上门救助”,形成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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