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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权益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3-17  作者: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守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城领域内的中小学校周边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围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相关证照,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违规向为成年人销售烟酒等违法行为。

 

  此次检查过程中,经过对县城辖区内的小学、中学、高中、幼儿园等校园周边商铺定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发现部分校园周边超市、商铺存在部分食品、饮品、乳制品已过期仍置于货架上销售,一家商铺超出经营范围非法销售香烟,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警示标识等情况。学生是校园周边食品的主要消费群体,未成年人的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鉴别能力较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院将责令相关部门和商铺及时整改并督促跟踪落实,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的监管,确保未成年人食品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民生民利,下一步,我院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办案中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外,还充分发挥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职能,不断加大对食品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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