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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时间:2018-06-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于1979年8月,1980年正式开展检察工作。2003年整体搬迁至现址,占地面积5200多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1300余平方米;专业技术用房建筑面积2625平方米;干警周转房建筑面积1800余平方米。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4名,实有干警17人,其中干部16人,中共党员15人,员额检察官员6名。本科以上学历16名,通过考试取得法律资格10人。干警平均年龄34岁。

  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思路,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放向,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有效发挥检察职能,先后获得“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五好检察院”“集体三等功”、“全区强基础惠民生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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