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的职能优势,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并于2021年10月20日下午召开联席会,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检察院和妇联会签了《南木林县人民检察院、南木林县妇女联合会关于推动检察监督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沟通协作办法(试行》。《办法》共12条、17项具体举措,内容涉及案件线索共享、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事项,并分别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信息沟通,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
何文检察长指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职责。我们要严厉惩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并行,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普法宣传等活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检察机关与妇联等组织的沟通配合机制,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检察院与妇联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妇女、儿童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法治保障,增强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